Page 47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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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銀行業內部控制制度整體架構及其運作
之檢查
證外,自九十二年
善情形
。會計師除作財務報表之查核
起
查其改 缺失 事項或會計師、監理機構所檢查之 簽 缺失 事項都須一一 覆
須 出具 銀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查核報 告 」。財政部金融局、中央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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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亦將分別 做 「實 地 檢查」或「報表稽核」 。
(第一層控管) (第二層控管) (第三層控管) (第四層控管)
交易控管
覆核控管
自行查核 內部及外部稽核
(職務分工、
(稽核單位檢
功能區隔、雙
(經辦人員簽
(非原經辦人
查、會計師或
簽、雙重控
章確認) 員查核)
監理機構檢查
管:主管確
所形成之監督
認)
機制)
四眼原則
(兩人監視原則)
自行查核制度
內部稽核制度
外部稽核(含
遵守法令主管制度
會計師查核)
圖二:銀行內部控制流程及相關的內控制度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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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檢查指監理機關直接派員或會同或配 合其他監理機構辦理實地檢查,又
分為兩種情形,一為「一般檢查」 ,即對全行全般業務作一般性檢查,此為
一年一次檢查;二為「專案檢查」 ,即選擇特定業務項目作檢查,此為不定
期之檢查。報表稽核則是對銀行報送 之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或其他報表
(如逾期放款、山坡地抵押之放款等 報表)之審核。詳見中央存款保險公
司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第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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