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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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更
明。 精 確 方 法 衡量 信 用 風險。以 下 將對新 巴塞爾 協 定的內 容 再 作 說
二、新巴塞爾協定的架構
新 巴塞爾 協 定的主要 架 構 是 它 的 三 大 支 柱 :
第一 支 柱 為最低必 備 資本
(一)定義:
最低適足性資本及其對銀行風險性資產最低比率( 8% )的原
則。其中,風險性資產等於,資產面
,而計提的最低適足性資本
後 , 乘 上風險 權 數 再 乘 上風險轉 換 係 數 額減去特 別 呆 帳 或損失提存
等於風險性資產 乘 上 8 % 。
(二)評估風險方法
1. 信 用 風險:
(1) 標準法:此與 舊 巴塞爾 協 定 相 同,即 亦 採用 風險 權 數 分
類, 但 新 巴塞爾 協 定則有 下列 特 色 :
將信
a.
構
例
信評機 用 風險的風險 的分類標準, 權 數 分類 如,針對 更 細,而分類標準為外部 企 業授信評等(外
部評等)及其對應的風險 權 數 如 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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