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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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第  5
                                                                        內部稽核制度

                                         7  ,並於檢查完成       後兩個月     內  函  送  金融  檢查機
                    出內部稽核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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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  。  又  依規定,此一內部稽核檢查報告及其所                     附  工作底稿,應至
                    少 保  留  五  年備  查。
                         稽核工作是一       種  持續性監督的工作,不            只 是對檢查     基  準  日 的 實
                    地查核,也要對         上  次檢查   加 以 追蹤   查核,而     且 要  加  以評估,並提出

                    改善建議,其工作
                                                        所說的:「內部稽核所負責的
                                      會計
                                                 心
                                                      授
                    性質正    如台  北  大 學  又  類似企 系  王怡  管  顧問 教  公  司  之  諮詢  服  務,因此,其工作
                    持續性    服  務作業   模  式  ,不  同 於 傳 統  稽核,  必須   能  夠  提供有  價值  的  諮
                    詢  服  務,  給  內部各階層     決  策者。因此,內部稽核人要              先  有  新 的工作
                    認  知  ,  儘快  體認  必須  作  好  自 我專業  知  識  與  技術  的提  升  ,  才  能適應  新
                                         9  稽核工作與其說是在執行監督工作,不                   如  說
                             步潮
                                  流
                           進
                       代
                         的
                    時
                                    。」
                    是提供專業      確  認性、   諮詢   性及具   附加   價值  的  服 務。在    另  一  方面  ,稽
                    核工作既不是,也不能是              干  預管理者執行控制程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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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稽核單位檢查完成後,須於多久時            間內提出內部稽核檢查報告,法無明文規
                      定,可於內部稽核工作手冊中規定。依據民國                  86  年  5  月  21  日財政部台財融
                      第  86632494  號函發布的「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第十
                      一條之規定:    「檢查人員應於檢查完竣後,十個工作天內提出檢查報告」                       ,似
                      可供作參考。但有一個期限,即是稽核單                位之檢查報告須於檢查完成後二個
                      月內函送金融檢查機構,為最終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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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註  6  ,考核要點第  8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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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怡心教授,  31  版  。     「內部稽核的新定位與新功能」  ,民國  92  年  1  月  9  日,工  商  時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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