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2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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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
               關於金融從業人員能否短時間內研判借款戶所得證明資料的正確性,也維

               繫於借款戶的道德性與價值觀。而信用貸款的債權債務糾紛,若須倚賴司法

               爭訟來明察秋毫,除影響金融機構的債權確保與借款人的信用維持外,亦將

               危及市場安定與升斗小民的生活負擔,進而更可能衍生另類社會問題。



               掌握所得證明

     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
                1. 對個人所得的確認


                       金管會在 2003 年間金融檢查發現有不法集團勾結行員,以偽造所
                   得扣繳憑單等財力證明資料向金融機構詐騙冒貸,並於事後收取回扣之

                   情形,嚴重影響金融秩序安定,乃發函要求金融機構辦理消費性放款應

                   健全徵信、授信及追蹤考核制度,以避免詐騙冒貸案件發生。並嚴禁行

                   員與放款客戶或金融機構委託處理業務之第三人(受委外單位)有資金

                   往來。其間對辦理消費性放款,明定金融機構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1) 對借戶填寫之申請書資料內容應詳為查證,如借戶任職之公司行號

                     是否確為經向相關單位申請登記之公司行號,該公司行號電話號碼
                     經與查號台查得之電話號碼是否相同等,均應經查證程序,如查證

                     發現借戶填寫之任職公司行號未向相關單位申請登記,或其電話號

                     碼與查號台查得之電話號碼不同或電話號碼於查號台未登記,應衡

                     酌採取適當查證確認或實地調查程序,以避免遭歹徒以輾轉轉接電

                     話方式冒名接受電話徵信。

                   (2) 對借戶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應至內政部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

                     庫網站(網 址 http://www.ris.gov.tw)查詢並確實核對客戶身分,以

                     防範不法人士持偽冒身分證冒貸。

                   (3) 對借戶提供之財力證明文件如: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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