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上市櫃寶典
P. 167
上市及上櫃 7
表 7-3:特定行業之上市申請條件 ( 一 )
項目 公營事業(註1) BOT(註2) 營建(註3)
設立
無 無 八個會計年度
年限
實收
新臺幣10億元以上 新臺幣50億元以上 新臺幣6億元以上
資本額
取得特許合約之預計工程 1. 最近期及最近一個會計
計畫總投入成本達新臺幣 年度財務報告之權益總
200億元以上。 額,須達資產總額30%
以上。
財務
2. 最近期及最近一個會計
狀況
年度財務報告之待售房
要求 -
地及投資性不動產淨
符合
額,合計不得逾權益總
標準
額之70%。(註4)
3.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稅前
淨利(註5)均為正數,且
均無累積虧損者。
董事、持股達已發行股份
總額3%以上之股東及持
集保
- 股達已發行股份總額5‰ -
對象
以上或10萬股以上之技術
出資股東。
1. 股權分散須符合一般公 1. 公司係為取得特許合約 最近二個會計年度發包與
司標準。 所新設立之公司,且其 營造公司之年度金額逾新
2. 有關提交集中保管股票 營業項目均經中央目的 臺幣2億元,或雖未逾新
其他 總計比率之規定,公營 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臺幣2億元而該營造公司
事業之申請公司不適用 2. 申請上市時,特許營業 為關係人者,另有規定。
之。 權尚有存續期間在20年
以上。
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