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金融機構面臨之洗錢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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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ier)  ,  攜帶  巨額  外  幣  現  鈔  出入國境  頻  繁  之  異  常景  象  。  儘
            管  司  法警察機關對        地下   通  匯業者    予  以  偵辦  ,  惟  多  在  查到  違

            反公司     法或   銀  行法事實     後  移  送  結  案,  未  真  正  深  入  追  查匯  兌
            資金   來  源  是  否  涉  及重大犯罪,對        地下   通  匯  集團  及其  攜帶   大
                                                       62  因此,無任何交
                                                遏
               外
                                                     。
                                                  止
                 幣
                                  ,亦
                                       難
                                         以有效
                   出入國之交
                               通
            額
            易  紀  錄  憑  證  留  存之  地下  通  匯系  統  ,不  但  成為洗錢防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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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  角  ,亦為不法資金外          流  之重要管道        。
                 依據   亞  太  防制洗錢    組織   於  民  國  90  年  3  月間,  組  成  評  鑑
            團  至  我國  所  進行之防制洗錢工作實              地  評  鑑  資  料  顯示  ,我國
            地下銀    行   (Underground banking)   問題非     常  嚴  重,  五  至  十年
            間經由     非  傳  統  方法投資中國大        陸  金  額  達  700  億  美  元  。  上  述
            數  據是   否  可  靠  ,其實並不     容  易查   證  。  而該  報  告  在  描  述  地下
            銀  行部分,提及         所謂  非  傳  統  方法,主要      應  係  指地下   通  匯  問
               。或
                    許
                      吾
            題
                         媒
                                                           錢
                           體
                                導
                                                             莊
                              報
                                  中國大
                                                 通
                                               年
            錢行為,且  黑  錢  至少高  人  可自 達  我  解  嘲 億 謂兩岸 陸每  幣 商  業或金融 過  地下  灣 活  動,並 「洗」出 算  非  洗
                                                                       。
                                                                     好
                                                                還
                                           民
                                                ,因此
                                                           其實
                                                       臺
                                         人
            去
               的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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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見法務部調查局編印,《洗錢防制工作年報》                       (  民國  90  年  ) ,臺
              北: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民國                  91.4  ,第  8-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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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  銀  樓  業經  營  類似國外之    貨幣  兌換商   、外   匯  代  理商  之業務,成
              為地  下通匯    常  用之  管  道  。香港  商人  王  德  輝  遭綁架  勒  贖  案  ,  歹徒  向
              王  員  家  屬  要  求  將  贖  金  2  億  6  千  萬  港  幣  存入  香港  某  銀  行  帳戶後  ,即
              曾透過    港臺兩地     銀  樓  管  道  ,以洗錢  方  式  漂  白其不法所    得  。  See
              Clifford L. Karchmer,   Illegal Money Laundering: A Strategy and
              Resource Guide for Law Enforcement Agency,   Washington, D.C. :
              Police Executive Research Forum, April 1988, pp.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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