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信用狀交易糾紛解析-信用狀理論及UCP在信用狀作業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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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狀交易糾紛解析




            being incorrectly signed. ”(     註 十  )

                 產地證明是否須由商會簽發或政府機構確認?


            【問題摘述】

                 一進  口鋼品    之信用狀要求提示          產地   證明,    結果  受益人所提

            示一由
            證明是否符合信用狀之規定?  製造  者所簽發並註明  貨物原產     國之  產地   證明,則此      產地


            【分析與結論】

                 依據   UCP500   第  21  條之規定,倘信用狀規定提示商業發

            票、運送單據或保險單據以外之單據,而未規定單據之簽發人
            時,銀行將就所提示者             照 單收受,只要其         資料   內容  與  所提示之

            任何其    他  規定單據    彼  此不相   牴觸   。
                 如本問題,信用狀要求提示                   “Certificate of Country K
            Origin”  ,則此單據將依據第           21  條之規定    審查   ;此信用狀未明

            示簽發人或內容,則
                                   國為
            何其   他  之人簽發之      原產 指  定銀行有權接受一由商會、受益人或任  K  國之證明,只要其  資料  內容  與
            任何其     他  規定單據所顯示者          彼  此不相    牴觸  。  “Where a credit
            requires the presentation of a “Cer  tificate of Country K Origin” as

            in your particular query, the do  cument would be checked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21.   The credit has not specified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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