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8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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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因  臨  時  的  現  金  短缺  ,  而造  成  無法  及  時  支  付  證券化債券的利      息  ,其成因
                    可能是利      息  收  付日期   不同、或收       付  頻  率不一   致  所  造  成。

                  3.   利率  與匯  率風險

                         當資產池中的債權資產之利率或                     貨幣   與  所  據  以發行的證券不同
                    時  ,可能產生利率          與匯  率風險。有些          CDO   係  因資產    管  理公司或金融

                    機構為
                                                 率之變化
                                            與匯
                                因市場利率
                    多  寡  可能  賺  取高利率資產     與低   成本資金之     而  間  的利差 波  動。此 而  發動,此 ,債權資產 項  利差之  與
                              會
                                                                            外
                                                             產生
                    證券化所發行證券有不同的                 付  款  週  期  、不同  付  款  日  或不同的利率調        整
                    日  等差異,因       而造  成風險。
                  4.   避  險交易  對  手  風險
                         如前所述,在          CDO   的證券化      過程  中,經     常需要與第三        人  訂立  交
                    換  合約  以  規  避  匯  率  與  利率  波  動風險。因此,提         供  交換  合約   的  第三  人是

                    否  有  充  分的  財  務  實力  來  履  行  這  些交換  合約  ,將   會影響到整       個證券化的
                    風險。

                  5.   法律  風險

                                          他
                                        其
                                     與
                                            證券化一樣,
                                                                將債權
                                                                                 貸款人的移
                    到真實出售才算  傳統  CDO  能  夠  保  護  投資人。  CDO  必須  的交易中,債券  完  全  移轉 與  到  信  託  ,達
                    轉有   多  種不同的     程  度,若是     跨  國交易,     對  於交易各     方  的國家    法律制    度
                    更  需  注意  ,以   防  出  錯  。
                  6.   加速成  立  風險

                         CDO  的發行     期間  可分為加速成         立期   (  Ramp Up Period  )、   再  投資
                    期  及  還  本  期  ,並且經    常  是在證券化成        立  後  才開始    收  購  資產。一     般而

                    言  ,  評  等  結  果  必須  在證券化的債券之前          完  成,   才  能  幫助  投資人    從事  投
                    資,若    尚未   完  成收   購  資產,則     評  等機構   只  能就投資     指  導原   則來   從事評

                    等工   作  ,  而  且投資   指  導原  則  必須  有  相  當的  約  束  性  才  能  確  保資產  管  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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