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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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住宅抵押貸款證券化
Servicer Transfer Trigger
服務
)
2.
機構轉
事件
(
動
換
啟
當資產 池 累 積 違 約 比 率 超 過 6.5% 時,如 果達 到此 比 率, 服務 機構
將 依受益 人大會之決 議 ,決定是 否 轉 換 並由 新 的 服務 機構取代。
(十一)收益分配
本交 易現金流量的支 付 順 序 ( Cash Flow Waterfall )如下 :
稅捐 : 營 業 稅 、 印花稅
交 易中必要支 付 的 費 用 :受託 機構、 服務 機構、信用 評 等機構、會
計 師 、 律師 等 費 用
Class A 、 Class B 、 Class C 、 Class D 受益 證券 應付 利 息 及 受益 證券
本 金 攤還 、 Class E 受益 證券 剩 餘 資金
拾 台灣住宅抵押貸款證券化所面臨的困難
一、指數型房貸缺乏吸引力
目 前國 內 住宅抵押貸款 競爭 激烈 , 幾乎 所有的住宅抵押貸款 皆 採 指 數 型
房貸,亦即 與 定儲利率同 向 變動,這也 意 味 著 要 拿 此一債權資產證券化,所
能
產品雖
預
見
的是,
型
債券 包 裝 給 投 資人的利 潤 非常 有 限 ,且此產品流動性不佳, 安 全性較高,但可以 比 諸 目 前市場上的 若 仍
基金並無吸引力,因此
本
以此 指 數 型 房貸證券化,其銷售 端 是一大 考 驗 。
二、統計資料付之闕如
如前所述,房貸抵押基礎證券最重要的 風 險在於「提前 還本 」之 預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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