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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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流量 預估 應 有現金流入的款 項 ,因 某 種 原 因無法 按 時流入,且有 充份 理由 相
信其 未來 的流入亦為不可能時, 服務 機構 仍 不 執 行代 墊 款 項 。
(九)信用增強
本交 易中信 銀 、 受託 機構或其 他 任 何 機構並 未 提供任 何外部 保證,亦即
超 過 2 千 筆 住宅抵押貸款的 還本付息 為 受益 證券 還本付息 的 唯 一 來 源。
但 本交 易 設計 有 內部 信用增 強 機 制 ,中信 銀 持有 E 級受益 證券, 做 為信
用增 強 工 具。同時,中信 銀 必 須 先提存約 新台 幣 5,100 萬 元 至 下 列 兩個準 備
金帳 戶 中 :
準 備 金 : 1,800 萬 元,以 確 保 足 供支 應 3 個月 的利 息 及 費 用
清償 能力 準 備 金 : 3,300 萬 元,當中信 銀 喪 失清償 能力時,用以承
風 險之用
擔
此 外 , 本交 易利用主 / 次 順 位 架 構 來 保 護 較高 級 的債券,房貸資產 池 若 產
,將由較低
生損失
受償
順
位
池
證券將最先吸收資產
級受益
產
E
為 A 、 B 、 C 、 D 、 E 系 列 , E 之 受益 證券 依 序 吸收其 損失 ; 本 發行 的 架 構 設計 分
,當
生
損失
級受益 證券 本 金因吸收 損失而 殆 盡 , 損失 將由 D 級受益 證券吸收, 依 此類 推 。
(十)額外的信用支撐機制
本交 易 特 定 設 有 額外 保 障 機 制 ,當 遇 有下 列 事件 時 啟 動此一機 制 :
動
Subordination Trigger
(
啟
順
次
位
1.
如 果 資產 事件 池 累 積 違 約 比 率 超 過 4.85% ) ,則 剩 餘 之利 息 ( = 所收取
之房貸利 息 - 信 託費 用 - 受益 證券 應付 利 息 )將先用以 償付受益 證券
本 金。此 額外 的 受益 證券 本 金 償付 金 額 會 被 支 付 給當時最優先等 級 的
受益 證券。此種機 制 之 效果係 以支 付 較 多 之 本 金給 受益 證券,使 受益
證券
每月
將會
池
持
級
受益
的
證券。此
有等 本 金 總額 低於房貸 本 金 總額 , 建 立一 超額 擔保的機 續 建 立,直到資產 制 ,以保 護 所
制
超額
擔保機
與受益 證券 本 金 餘額 之 間 的差 額 等於 累 積 違 約金 額 為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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