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我國金融機構併購問題及個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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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合併的股權結構與換股比率
係指相同 產業 中 ,上 游 與下 游 公司 間的合併。因
此 , 垂 直 式合併 又 可分為 向 前整合 (forward integration)
與 向後 整合 (backward integration) 兩種 。 向 前整合 是 併
購上 游 產業,主要以 獲 取 穩 定 、 便宜 的上 游 原 料 為目
的; 向後 整合則 旨 在併購下 游 產業, 藉 以取 得 固 定 的
行 銷 管 道 , 降 低 銷售 風 險 。
同源
式合併
係指同 (Congeneric Merger) 中 , 兩 家業務 性 質不 太 一樣且 沒 有
一產業
業務 往 來 公司 的 結 合。當 公司 追求在 該 產業 中 擁 有全
面領 導地位 時 ,可 藉由同源 式合併來達到目的。
複 合式合併 (Conglomerate Merger)
係指兩 家業務 性 質完全不 同 ,且 沒 有 往 來的 公司
之合併, 又稱 為集團式 或 多 角 化合併。 複 合式合併 帶
來的 好 處 可 從財 務及管 理兩 方 面 加以 探討 。在 財 務
上, 諸 如 流 動 資金 等 預防 性 資產,將因各 公司 之間 相
互 支援 而大 幅 減 少,集團的 財 務風 險 也 會 因 此 而 降
低;在管 理 上,「集 中控 制、分 權 營 運 」的管 理 方
式,則可達到管 理 上的規模與效率。 然 而, 由 於產業
性 質與業務 性 質完全不 同 ,經營風 險 將 會 比 同源 式合
併更大。
此 外,金融機構合併法規 定 ,對金融合併 給 予租
稅 與規 費 上的 優 惠 ,以 降 低合併成本,加速 攤銷 合併
所產生的 商 譽費 用 , 俾藉此 提高金融機構合併之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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