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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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美國修正後的統一金融機構評等制度 39
的營 運 績效,通 常 包括, 相 對於該機構的 大小 、複雜性、及風險 概況 而言,
不 足的風險管理實務 和 最高度的監理憂慮。 缺失和問題 的數 量 與 嚴 重性, 超
逾 管理部 門控 制或改正的能力或意 願 , 立即 的外來財務或其他協 助 是 維 持這
些機構生存所需要的,持 續 的監理注意是 必 要的。此類金融機構的存在,有
造 成存款保險 基 金 損失 的 顯著 風險, 倒閉 是高度 可 能的。
3 節
第
個別組成項目的評等
本 節 將對金融機構評等的組成項目分別予以介紹。每一個別組成項目
的評等介紹,將分為前言、主要評估因子 (main evaluation factors) 、及個別
組成項目評等三個部分。
一、資本適足性
(一)前言
金融機構 預期應維 持一資本 水準 ,以與其 現 有或 潛 在 暴露 的風險 和 管
理部
時,信用、市場、或其他風險對該機構財務 門 辨識、 衡量 、監 控 、及 控 制此等風險的能力一 狀況 的 影響應 致 。在評估資本適足性 予考慮。與金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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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業務有關的風險類別 和 數 量 ,將決定是 否必 要 超逾法 定最 低 資本 水準 ,
以 便妥 當地 反映 該風險對其資本的 潛 在 不 利後 果 。資本適足性的評等 係基 於
( 但不限 於 ) 對下列主要評估因子的評 鑑 。
(二)主要評估因子
管理部
2. 1. 金融機構資本的 門應付急迫 水準 增資需求之能力。 與品質,及其 總體 財務 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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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之風險基準資本指南的第一類及總風險基準資本比率,分別不得
低於 4% 及 8% 的水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