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5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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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銀行監理的新趨勢     —— 風險聚焦的金融監理            497




                    風險   評  估報告的     格  式及內   容  具有   彈  性,可   隨  個別金    融  機  構  而  異  。  然

               而,風險      評 估應   反映  銀行動    態  ,因此    當  考慮  企  業  策略  與重大風險概       況  的  變
               動,   隨 時 修  改 風險報告。風險         評  估報告應包括       :

                     (1)   評  估金  融  機 構整  體的風險。
                     (2)   敘  述風險類別      (  信用  、市場、流動性、          作業   、  法律  、  信  譽  等風

                         險 ) 、大小    (  高、中、低    ) 、及方   向  (  增 加、  穩 定、  減少  ) 。

                         辨識
                     (3)
                         個體。  產  生  重大風險的主要        功  能、營   業  項目、   業  務、  商  品、及   法律

                     (4)

                                                                           者間的關
                                                                                      。
                         敘
                     (5)   考慮不利事 述金  融  機 件  的可能性及其對金  理制  度。內外  融  機  構  潛  在  影響兩  員  所  作 的風險  係 評  估
                                       的風險管
                                                              部稽核人
                                     構
                         及 查核   ,連同該機      構承   擔 及管  理  風險的能力,應予          討  論  。
                    金 檢人   員  應找出不利趨勢的原因,而非                 僅  敘 述徵  狀  。例如,報告中         僅
               陳 述金   融 機  構存  放比率偏高的流動性           憂  慮尚不足,應進一步           詳細   分析負債     結
               構 以  判斷  其  嚴  重性。例如,       存 放比率偏高,        但  負債  多 為  穩 定  核心存   款   (core

               deposits)   的銀行與   另  一家同   樣  的  存  放比率,    但  負債為高    波  動性負債的銀行
               相比較,即       使兩  者的   存 放比率相同,       後  者的流動性風險高,而前者的流動性

               為中或低風險。

               步驟      3:   規劃監理措施及時間表


                    此步驟須      研擬  監  理  計  劃   (supervisory plan)   及  檢查  計  劃   (examination
               plan) :

                    1.   研擬  監  理  計 劃  。監  理  計 劃  係  針 對  合 併  金  融 機  構  監 理  的一高  層次  年度
               計

                                                 須於年中
                                             大
                                                          初
               月  劃  ,且須適 體監  理  時更  新。該計  架  劃  涵蓋 綱  計  劃時  程  ,以本國銀行為例,一般為 步 擬 定,以便與其他監  理  18  個
                                                                                     機關
                                          構
                    整
                 。
                             目標及基本
               討 論  後 於年   終 決定,並於      次 年  執  行。該計    劃 顯示經    由  風險  評  估過  程  找出監   理
               憂 慮  和 前 次檢查    所列缺    失  項目予以    討 論  。一般而言,該計          劃  包括  :
                     (1)   所有監  理  措施  及監  理  範圍   (  一般或  專  案 ) 、監  理  目標   (  如  查核  特定
                         業 務、   商  品、  支 援  功 能、或特定      法人   )  、及應特加    注 意  事項。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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