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6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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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受 主管機關監理        措施    (  包括正式   強制  執 行  措施  )   的  處 罰 。

                    適當  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             促 進有效的     作  業及可    靠  的  財 務  和  監理報告,
               保 障  資產,並     協助確    保 相  關 法 規  及銀行   政策  的  遵循  。理   想 上,內部控制由         獨

               立 的內部    稽  核 人員測    試 ,該  稽  核  人員直接    向董   事會  或其指定的      稽  核委  員會   報
               告。可是,對        規模  及  複雜  性不   足  以內部   稽 核功   能 完 全發   揮 的小型銀行而       言  ,

               可 依  賴其  他  機構的   人員   對其重要的內部控制定期              審 查,此等從      事審   查 人員   一

                 須
                    獨立
               般
                                              及風險的銀行均同等重要,不
                    適當  於其   被  指  派審  查的  規模 功  能。                         論  是內部   稽  核
                        內部控制對所有
               或其
                                    溝
                           。此外,
                    的因
                                      通
                                                                                        事
               結 果  他人員  應  的  稽  核  ,  審  查結 管道  果應適當 應  存在以  存  檔  ;  同等重要的是,管理部門對  或 敏感  性結  果 可 直接  向董  稽  核
                                                      允許負面
               會 或  相 關 委  員會  報告。
                    金檢  人員   評估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及                稽  核  程 序  適足  性時,   應考慮下      列
               條 件  是 否符   合下  列  條 件 :
                    1.   內部控制制度      適合   該機構業務性質及           範圍   所產生的風險         類別  與水

               準。
                    2.   組  織 結構  訂 定  明確  的  授權  與  責 任  歸  屬  ,以監控  政策  、 程  序  、及  限  額

               的 遵循   。



                             組
                                                      運
                                               實際營
                                織
                           的
                    4.  3.   報告  流  程  提供 結構,以反 足夠  的  獨立 映  性與  責  任區 實務。  隔  。
                      正式
                    5.   財 務、營  運  、及監理報告係可          靠  、 精  確  、及時,且例外       事項   已被   注
               意 且  迅 速 調查。
                    6.   存在  適當程  序 ,以   確 保  相 關 法  律 規  章的  遵循  。
                    7.   內部  稽 核  或其  他  控制的查  核  作  業 具  備 獨立  性與  客  觀性。

                    8.   內部控制與資      訊 系統   適當  地  測 試  與查  核  , 稽  核  及查  核  測 試  的  範圍  、

               程 序  、發  現  、及  答  覆 均 適當  存  檔  , 找 出重大   缺  失後  給  予 妥 適  且 立 即的高度關
               注 ,且管理部門對重大的 9.   稽  核委  員會  或  董  事會 缺 失改  正措施  內部 業經  稽 客  觀地  驗證  控制查 與查  核 。

                                                                  他
                                                                           核
                                                                             業務。
                                               覆審
                                           定期
                                                             或其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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