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6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P. 336
318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受 主管機關監理 措施 ( 包括正式 強制 執 行 措施 ) 的 處 罰 。
適當 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 促 進有效的 作 業及可 靠 的 財 務 和 監理報告,
保 障 資產,並 協助確 保 相 關 法 規 及銀行 政策 的 遵循 。理 想 上,內部控制由 獨
立 的內部 稽 核 人員測 試 ,該 稽 核 人員直接 向董 事會 或其指定的 稽 核委 員會 報
告。可是,對 規模 及 複雜 性不 足 以內部 稽 核功 能 完 全發 揮 的小型銀行而 言 ,
可 依 賴其 他 機構的 人員 對其重要的內部控制定期 審 查,此等從 事審 查 人員 一
須
獨立
般
及風險的銀行均同等重要,不
適當 於其 被 指 派審 查的 規模 功 能。 論 是內部 稽 核
內部控制對所有
或其
溝
。此外,
的因
通
事
結 果 他人員 應 的 稽 核 , 審 查結 管道 果應適當 應 存在以 存 檔 ; 同等重要的是,管理部門對 或 敏感 性結 果 可 直接 向董 稽 核
允許負面
會 或 相 關 委 員會 報告。
金檢 人員 評估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及 稽 核 程 序 適足 性時, 應考慮下 列
條 件 是 否符 合下 列 條 件 :
1. 內部控制制度 適合 該機構業務性質及 範圍 所產生的風險 類別 與水
準。
2. 組 織 結構 訂 定 明確 的 授權 與 責 任 歸 屬 ,以監控 政策 、 程 序 、及 限 額
的 遵循 。
組
運
實際營
織
的
4. 3. 報告 流 程 提供 結構,以反 足夠 的 獨立 映 性與 責 任區 實務。 隔 。
正式
5. 財 務、營 運 、及監理報告係可 靠 、 精 確 、及時,且例外 事項 已被 注
意 且 迅 速 調查。
6. 存在 適當程 序 ,以 確 保 相 關 法 律 規 章的 遵循 。
7. 內部 稽 核 或其 他 控制的查 核 作 業 具 備 獨立 性與 客 觀性。
8. 內部控制與資 訊 系統 適當 地 測 試 與查 核 , 稽 核 及查 核 測 試 的 範圍 、
程 序 、發 現 、及 答 覆 均 適當 存 檔 , 找 出重大 缺 失後 給 予 妥 適 且 立 即的高度關
注 ,且管理部門對重大的 9. 稽 核委 員會 或 董 事會 缺 失改 正措施 內部 業經 稽 客 觀地 驗證 控制查 與查 核 。
他
核
業務。
覆審
定期
或其
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