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3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P. 333

第  13  章 市場風險    —— 風險管理的評等         315




                    6.   信  譽 風險   (reputational risk)   ——    因金融機構的  負面  公  眾  形  象  (  不  論

               真 實與   否 ) ,而將   導 致  客戶  流  失、高成本      訴訟  、及收入減少的         潛 在風險。


               二、風險管理要素

                    聯邦準備理      事會   之風險管理要       素 的詳   細 內  涵 如 下  :


               (一)董事會及高階管理人員的積極監控


                    董 事會負    有金融機構       承擔   風險水準的最          終  責 任。因此,該     會應   批  准  重
               大 政策   及 企  業 策 略  ,且  確  保 選 任的高   階  管理  人員   具 有業務管理能力。高           階  管

               理  人員負    有 執  行  董  事會  批  准 的  企  業  策 略  與  政策  ,並  確 保  法  規 遵循  之 責  。因

               此,高    階 管理   人員應完     全  溶 入 日  常業務,並有       足夠  知識   以 確  保 已 有  適當  的  政
               策 、控制、風險管理制度、及                清晰  敘 述  的 責 任  歸 屬 與  權 力。高   階  管理  人員   也

               負 責  有效內部控制       和  高道  德 標準   需 要之強    烈認   知 的 建  立 與 溝  通 。
                    在評估    董  事會  及高  階  管理   人員  監  督  品質時,金檢       人員應考慮       該金融機

               構是   否 遵循   下 列的  政策   與  慣 例 :
                                              已辨識
                       董
                         事會
                                                                               續
                                                                                 被
                                                                 演
               別 ,且  1.   當 金融市場、風險管理  及高  階  管理  人員  慣  例、及該機構業務  且  清晰  瞭解  該機構業務的  變 時,  應 繼 固  有風險 告 知  類
                                                                                        此
               等風險。
                    2.   董  事會審  查並  核准  適當政策      ,以  限  制放款、     投  資、交易、信託、保
               管、及其     他  重大業務或商品的          固  有風險。
                    3.   董  事會  及管理部門    應相當    熟悉   且  採  用  適當  的  記錄  保存及報告制度,

               以衡量並監控主要的風險來               源  。
                    4.   董  事會應  定期  審  查並  核准  風險   限  額,以因    應  經營  策  略 改  變  、 新  商品

               開 發、及市場       情 況變動    。


                                                                               項
                                                                                  目。
                                                                  業務,且所
                                                             操
                                確
                       管理部門
                                   保有
                    6.  5.   管理部門  確  保  具  有  相  關  知識 力,以管理及 經  驗  及  專  業  人員  作 ,以管理業務  聘  員工  具  廉
                                        足夠人
                                                               營

                                                                   風
                                          符
                 、道
               潔
                                                   管理
                                                             和
                                                          學
                                                        哲
                    7.   德  價值  、及能力,以  人員應  對所管理  合審慎  人員  的  每 日  業務  運 作適當  格  。 監 督  ,此  包括  對
                              管理
                       各階層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