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0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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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            規  劃視  規模   大小、業務      複雜   性、及    願  意 承擔  風險

               水準而定。對僅從          事  傳統  銀行業務,且經理          人員   及 董  事 積 極  參 與 每  日 例行業
               務的小型銀行而         言  , 簡單  的風險管理      系統   即 足夠   。此  系統   僅  包括  重大業務之

               放款及    投  資的  書  面政策    與  程 序  、  基  本內控制度、及有        限  的管理與     董 事會   報
               告。   但 是,對大型銀行而          言 ,風險管理       包括  全  球 業務的詳     細  政策  、  程 序 、及

               審慎   限 額。此外,因業務          多 樣  化及  廣 大的營業區       域 ,銀行    須  有及時且    複雜   的

               報告
                    核
                                 督
                                    及
                                                                      完
               部 稽  系統 人員  以利 經常監  適當  的管理風險。此等大型機構一般要求  測  試 ,以  確 保高  階 管理  人員  擁  有  獨立 整資  控制 訊  單  位及內外  政策
                                                                               以監控
               與
                        遵循
                                                          )
                                                   (
                                               位
                                                                        會
                                                               美國聯準
               保  限  額的 的 責  任區  。此等風險管理 隔  及 避 免  利益衡  單 突 。本章將 或  系統  介紹 也  必須  獨立  於營業部門,以 對於本國商業銀  確
                 適當
               行及外商銀行之風險管理的評等。

                               第  1  節
                                      美國聯準會的風險管理評等


               一、本國商業銀行的堪模斯評等


                    美國聯邦準備理         事會   於  1996  年  初  開 始  ,對國內商業銀行及銀行控            股  公
               司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的               適足   性進行    正式  的監理評等。此         項 評等將    作 為銀

               行的   堪模斯    評等及銀行控       股  公司的    波 佩克  評等    (BOPEC rating)   中管理績效
               項 目評估的重要因         素  之一。



                                                   銀行
                                             性。
               素 ,因此強調風險管理的 美國聯邦準備理  事會  適足 認  為  承擔  若  風險及管理風險是銀行業務的 未 能  辨識  風險、衡量風險、監控風  基  本要
               險、及控制風險,將            被 視為與    「  安全及穩健     」  的經營原則有       違 。  現  將聯邦準

               備理   事會  的風險分     類  、風險管理要       素 、及風險管理評等           介紹  於 下  。
                    1.   風險分  類 ——    聯邦準備理    事會   將風險分為      :   信用風險、市場風險、           流

               動 性風險、      作 業風險、     法  律 風險、及信      譽 風險等    六類  ,  除了  信用、    流 動 性、
               作  業  (  交易  )  、及信  譽  風險等與   財政   部 通  貨  監理  署  的分  類相  同外,聯邦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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