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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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管理績效    —— 銀行的公司治理          227




               效 負 最後   責任  的事   實  。


               (三)確保董事會成員適任,清楚地了解他們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
               並不受管理階層或外在關切的不當影響


                   董  事會  對  銀行營    運  與  財  務 健  全  負 最後  責任  ,其  必  須 接  收到  及時、   充 分

               的資訊,以      判  斷 管理績效。一有效          數 目的   董 事會成    員 應  能執  行  判 斷 並獨立   於

                          大
                             股
                                 、或政府的
                                             看
               管理
                                                    董
                                                法。
                                                                       員
               員 ,或獨立  階層  、 於  管理  東 委員  會之  監 督 委員  會或稽核  事會合格的成  委員  會的成  員  不  應  是  管理  階層  成
                                                                              提高
                                                                                   其獨立
                                                                          ,以
               性與客    觀 性。  此  外,  董 事會合格成       員 應 能  夠 從其他業務      引 進可能    改 進  管理  策
               略 的 新  方法。合格的外部          董  事在公司    面 臨壓   力 之時,    也能  夠  成為管理     專 才 的
               重要  來源   。  董  事會  應  定期評估本      身 的績效,     決  定  缺失  存在  於  何  處 ,  可能  的
               話 , 應  採行適當的改正措施。
                   董  事會成   員  要 能  夠 提高  銀行的公司      治  理,  必  須 :
                   1.   了解他   們  的  監  督角  色及他   們  對對  銀行及股      東  的  忠誠  職  責   (duty of

               loyalty)  ;



                             授權
                        覺
                                    疑
                                                                   釋
                                                          階層
                                                               的解
                   3.  2.   相  對於 被  每天例  質  行的銀行管理, 管理  階層  ,並  扮演 管理  制  衡  的  角  色  ;    有所  堅  持 ;
                      感
                                                    對
                                      ;
                                 忠
                   5.  4.   建  議  從其他  的  情況 告  獲取的    健  全  實  務  ;
                        供
                      提
                           冷靜
                   6.   不 被 過度  擴大;
                   7.   避免他  們 的 活動   與其他    組織  產  生 利益  衝突   或有所    承 諾 ;
                   8.   定期與  高階   管理  人員   及內部稽核       碰 面  ,以建立並核       准  政  策 ,建立   朝
               向 公司目標的      溝  通管道與     監  控 ;
                   9.   當 無 法  提 供客  觀忠  告時,不要在       決  策 中 表  示 意 見  ; 及
                   10.   不要參與銀行      每天例    行的管理     工 作 。
                   在  許 多國家,銀行       董  事會  已 發現   建立   某些  專  業 委員  會 是  有 益 的,包括     :
                                       ——     提  供  高階  管理  人員  在管理信用、        市場  、  流  動
                         險管理
                                委員
                                     會
                   1.
                      風
               性、  作  業、法律、及其他銀行            風 險的   監 督  , 此 角  色 應 包括從    高階  管理   人員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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