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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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資產品質    —— 評估因子與信用風險管理             149




                      第   7  節


                             信用風險管理的評估原則與公開揭露實務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於              1999  年  7  月提出二篇有關銀行資產品            質  的信用
               風險   系 列報告,以作為銀行及金融主管機關的監理指                         南  。此二篇報告       乃 該委

               員會為強化銀行風險管理一               系  列  努 力 之一。《信用風險管理原則》報告提出

               五 大類   17  條  的信用風險管理原則,          鼓勵   全 球 銀行及金融主管機關強化信用風
               險管理,     且  強調銀行     應 管理其所有業       務  的信用風險,不         論 該業  務係在    銀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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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帳簿上、        在 資產負    債  表上或表外項目。           《信用風險揭露最           佳 實務  》報
               告提出市場       參 與者與金融主管機關           在 評估銀行      時 所需的信用風險資          訊 ,此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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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  鼓勵  全 球  銀行將有關的風險資            訊 公開。         鑒  於信用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與
               日 俱  增 ,本   節 將 對這   兩篇報告     予  以簡  介  。


               一、巴塞爾信用風險管理的評估原則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於              1999  年  7  月提出下列   五  大類  17  條 的信用風險管
               理評估原則,包括          :

                                             環境—
                    1.   建立一適   當  的信用風險     —          原則  1 至原則  3  。
                    2.   在 一  健全  授  信 過 程下  營 業  ——    原則  4  至原則  7 。
                    3.   保 持  一適  當  的 授 信作業管理與評估及         控制  程  序  ——    原則  8  至原則  13  。

                    4.   確 定信用風險的     妥  適 控制   ——    原則  14  至原則  16  。
                                  角色—
                       監理機關的
                    5.  茲  將上  述  信用風險管理的 —     原則 17  17  。    介  如下  :
                                               項評估原則簡


               (一)建立一適當的信用風險環境


                    原則  1:   董 事  會  應 負有  批准  及定期覆審信用風險           策略  和銀行重大信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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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參  考文獻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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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參  考文獻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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