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P. 167
第 6 章 資產品質 —— 評估因子與信用風險管理 149
第 7 節
信用風險管理的評估原則與公開揭露實務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於 1999 年 7 月提出二篇有關銀行資產品 質 的信用
風險 系 列報告,以作為銀行及金融主管機關的監理指 南 。此二篇報告 乃 該委
員會為強化銀行風險管理一 系 列 努 力 之一。《信用風險管理原則》報告提出
五 大類 17 條 的信用風險管理原則, 鼓勵 全 球 銀行及金融主管機關強化信用風
險管理, 且 強調銀行 應 管理其所有業 務 的信用風險,不 論 該業 務係在 銀行或
12
交易帳簿上、 在 資產負 債 表上或表外項目。 《信用風險揭露最 佳 實務 》報
告提出市場 參 與者與金融主管機關 在 評估銀行 時 所需的信用風險資 訊 ,此報
13
告 鼓勵 全 球 銀行將有關的風險資 訊 公開。 鑒 於信用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與
日 俱 增 ,本 節 將 對這 兩篇報告 予 以簡 介 。
一、巴塞爾信用風險管理的評估原則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於 1999 年 7 月提出下列 五 大類 17 條 的信用風險管
理評估原則,包括 :
環境—
1. 建立一適 當 的信用風險 — 原則 1 至原則 3 。
2. 在 一 健全 授 信 過 程下 營 業 —— 原則 4 至原則 7 。
3. 保 持 一適 當 的 授 信作業管理與評估及 控制 程 序 —— 原則 8 至原則 13 。
4. 確 定信用風險的 妥 適 控制 —— 原則 14 至原則 16 。
角色—
監理機關的
5. 茲 將上 述 信用風險管理的 — 原則 17 17 。 介 如下 :
項評估原則簡
(一)建立一適當的信用風險環境
原則 1: 董 事 會 應 負有 批准 及定期覆審信用風險 策略 和銀行重大信用風
12
詳參 考文獻 3 。
13
詳參 考文獻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