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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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資產品質    —— 評估因子與信用風險管理             153




                    最佳實務     5:   銀行  應  揭露其信用風險之管理、結構、及                 組 織 的資   訊 。

                    最佳實務     6:   銀行  應  揭露其信用風險之管理、             控制政    策  、及  實務  的 質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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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 訊  。
                    最佳實務     7:   銀行  應  揭露其管理    逾  期及  受  損資產之技術及方法的資             訊  。
                    最佳實務     8:   銀行  應  揭露其  組  合信用風險衡量模型            (portfolio credit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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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asurement model)   的資  訊 。


               (三)信用暴險

                    最佳實務     9:   銀行  應  揭露主要類別的信用暴險             餘額  ,此包括目前暴險及

               未來   潛 在 暴險    (  如  果 有的  話 ) 。

                    最佳實務     10:   銀行  應 揭露  各 業  務 別的信用暴險資        訊  。
                    最佳實務     11:   銀行  應 揭露主要    對手  類別的信用暴險資          訊  。

                    最佳實務     12:   銀行  應 揭露  地域  別的信用暴險資         訊 。
                    最佳實務     13:   銀行  應 揭露有關    顯 著 信用風險     集  中的資   訊  。

                    最佳實務     14:   銀行  應  揭露減輕信用風險技術的            效果  ,此等技術包括擔保
               品、保證、信用保險、及法律上可

                    最佳實務     15:   銀行  應  揭露有關使信用風險重分  執  行的  淨額清  算協定。 配  之信用衍生性商品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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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
               他工
                    具使用的量性和
                                    質
                                               。
                                      性的資
                    最佳實務     16:   銀行  應  揭露有關資產證券化           (asset securitisation)   業  務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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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  應揭露  控制信用風險的     策略  、目標、及實務。此等        揭露包括    下列項目   :   限 制或控制  整
                 體  信用  暴 險的方法    (  如風險  限額  、信用風險  集  中 限額  、  限額  監控  ) 、評估信用  暴 險的方法
                 與過  程   (  如 內  部信用風險評等分類方法、違約機         率  、區分信用風險等      級 、  長期成  效  ) 、  減
                 少信用   暴 險機制    (  如擔保品、保證、協     議書  中的  限 制 條  款、  雙邊  及多  邊淨額清算  協定、及
                 提前解   約協定   ) 、資產證券化    業  務、及  移轉  信用  暴  險的  創 新或新  式工具使  用  (  如信用  衍  生
                 性 商  品 ) 。
               19     此外,  應揭露  下列資  訊   (1)   使  用信用評分或信用風險衡   量  模  型  等  敘述  性模  型  資  訊   (  包括
                 模 型  類 別 、資產  組 合及其金   額  ) ; (2)   用風險衡  量 模  型 及參  數 的 量 性 和  質性資  訊  (  如 持 有  期
                 間、  觀察期   間、信  賴  區間  ) 、 長期績  效、模  型驗  證、及  壓 力  測試  資 訊  ;及   (3)   此等模  型  的
                 發 展現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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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  衍  生性  商  品 揭露應包括使  用  策略  與目標、  名  目本金與公平價值、       買賣  金 額  、及信用
                 衍  生性  商  品類  別明細   [  如  總報酬互換   (total return swap)  、信用違約  互換   (credit default
                 sw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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