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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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第三,計算依        歷史  放款   損失法所估計的          備  抵放款   損失,其方法為將目

               前   (2002  年  )   的  累  計  放款總額   (127,893  元  )   乘  上  歷史  平均放款   損失率
                       ——
               (2.26%)      即  127,893  × 2.26%  = 2,890  元 。
                    最後,比較       實  際  備  抵放款  損失與     歷史   放款  損失法計算的         備  抵放款    損
               失,以    判 定  備 抵 呆  帳的適足性。


               (二)不良放款承擔法

                    此法  係  根據  過去   備 抵放款  (coverage of non-current loans method)     損失承擔不  良放款  的  平均  比率,以  推  算目前

               備 抵放款    損失的適足性。此處不             良放款    指 已 不計   息 放款   及 逾  期 已超過   90  天但

                                                                   同,
                                                               式相
                                          放款
               仍
                                                                        僅
                                                 (
                             為不
                    損失率
               放款 計  息  的  放款  改 。此法與  良放款  歷史  承擔率  損失法的計算方  即 備  抵放款  損失  對  不  良放款  需將  歷史  法中的  )   即
                                                                               的比率
               可。

               (三)估計暴險法             (estimated exposure method)
                                                                    呆
                                                                  抵
                                                                           額
                                                      小來
               法先以資產分類統一標準,將  此法以  放款組  合中所暴露風險的大  各  類 放款  依信用風險  計算  備 小  大,  帳數  分成低於標準、   (  表  6-2)  。該
                                                                        區
               回收   可 疑 、損失、     應特   加  注 意 、及  未 分類者    五  種。  每  一分類   放款給予     一 相  當
               的信用風險權數,以計算              各 類的   備 抵 呆  帳。  例  如,低於標準、        回收   可 疑 、及
               損失的風險權數分別為             15%  、  50%  、及  100%  ,  應特  加  注 意 及  未 分類者的風險

               權數分別為       0.5%  及 0.05%  。最後,將    各  類 放款  估計的    備 抵  呆  帳加  總 ,並與    實
               際的   備 抵 呆  帳比較,以      判  斷 其適足性。


                                      表 6-2:   估計暴險的計算實例
                                                                                   單 位  :   元
                                                                     估計備抵呆帳
                                       放款金額           風險權數
                        放款分類
                                                                   (3)   =   (1)   ×  (2)
                                          (1)            (2)
                        低於標準
                                         33,320          15%             4,998

                        回收可疑
                                          1,486          50%               743

                          損失
                                          1,809         100%             1,809

                        特加注意
                                          1,527          0.5%                8

                        未    分    類
                                        234,695         0.05%              117
                 7,675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