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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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資產品質 —— 評估因子與信用風險管理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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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 : 當 管理部 門 認為包括目前提列 在 內的 備 抵放款 與 租 賃 損失足以承擔
放款 與 租 賃 組 合中估計的 固 有損失,提列的 放款 與 租 賃 損失數量方可 視 為合
理。
二、評估備抵呆帳適足性的方法
金融主管機關或銀行管理部 門 所 面臨 的最 困難 問題 之一,是如 何 判 定
備
幾
將
複雜
現
至有採用計量
的移動分
到 抵 呆 帳的適足性。評估 析 法, 甚 備 抵 呆 帳適足性的方法, 迴 歸 分 析 者。 從 簡 單 的 歷史 常 放款 損失法 備
種
用以評估
抵 呆 帳的方法簡 介 如下。
(一)歷史放款損失法 (historical loan loss method)
此法 係 根據 過去 一 段 期 間 ( 如 過去 3 年或 5 年 ) 的 平均放款 損失率,以 推
算目前 備 抵放款 損失的適足性,其計算 步驟 有四 ( 表 6-1) :
表 6-1: 歷史放款損失法的計算實例
單 位 : 元
放款損失總額 平均放款餘額 放款損失率 (%)
年別
(1) (2) (3) = (1) ÷ (2)
1998 1,495 97,654 1.53
1999 2,107 116,398 1.81
2000 3,321 124,511 2.67
2001 3,571 126,627 2.82
2002 2,884 117,253 2.46
** 2.26* 127,893
2,890
* 平 均 放款損失 率 = (1.53 + 1.81 + 2.67 + 2.82 + 2.46) ÷ 5 = 2.26% 。
** 估 計 放款損失= 127,893 元× 2.26% = 2,890 元 。
首先,計算 過去 一 段 期 間 ( 如 1998 至 2002 年 ) 每 年 放款 損失 總額對平均
—— 即放款 損失率。 例 如, 1998 至 2002 年的 放款 損失率分別
放款餘額
的比率
為 1.53% 、 1.81% 、 2.67% 、 2.82% 、及 2.46% 。
其次,求得最 近 5 年 ( 算術 ) 平均放款 損失率 ( 如表中的 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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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參閱美國會 計師 公會 (AICPA) 的銀行 稽 核指 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