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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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




                    此比率    說  明 銀行  盈 餘  可用以承擔       淨 損失的比率。一         般  而言,此比率        愈

               高  (  表 示獲  利能  力佳  ) , 愈  有能  力  承擔信用風險損失。



               (八)備抵呆帳對淨損失                 (  或已不計利息放款,或放款總額                   )   的比率


                    此比率為衡量        備  抵 呆  帳適足性的主要指標之一。               換  言之,此比率可         說

                        抵
                                              (
                                        損失
                                      淨
               明
                                                    抵
                                                        帳的適足性
                                                                    愈
                                               ,
               其  銀行  備 不變,此比率 呆  帳可承擔  愈  高  (  低  ) 或  已  不計  呆 息  放款  ,或  放款總額   (  差 ) )  。 的百分比。
                                                  備
                 他條件
                                                                      佳


                             第  4  節
                                    備抵放款與租賃損失的適足性

               一、備抵放款與租賃損失
                    備 抵放款    與 租  賃  損失  即  俗  稱的  備  抵 呆  帳,或  呆  帳準  備  ,或稱之     壞  帳準
               備    (reserve for bad debts)  , 係 由銀行  收益  中定期提列的一項        備 抵  評價損失。

               該項   備 抵 為銀行    對  可能  無  法 收回  之 放款   與 租 賃  的 累積  估計值,     經  由  放款  與  租

               賃 帳  面 價值減    除 後,可求得      預  期  收回放款    的 淨額   。
                    銀行  須  維  持 並  經常  評估  備  抵放款    與 租  賃  損失的適足性,該         備  抵應  維  持

               於
                                                                      固
                                                 (estimated credit loss)
               inherent loss)  某  一  水  準,足以  ,或估計的信用損失  吸  收放款  與  租   賃  組  合中所有估計的  。此處估計的  有損失   (estimated   固 有損
                                                                             ——  即放款    價
                                                       (FASB 5)
                                                                  的損失金
                                                                           額
                                                    」
                        合
                           「
               失,指
                      符
                                    務
                                      會計標準公報
                             第
                               五財
               值可能    已受   損,  且  損失金   額 可以合理     地  估計。
                    備 抵放款    與 租  賃  損失的適足性與銀行的             獲  利能  力  及  安 全  與  穩 健  的  經  營
               原則有關。       過 多的  備  抵 呆  帳會低估    獲 利能   力 ,而不足的       備 抵  呆 帳又與   安 全  及
               穩 健  的 經  營 原則有違。      美 國會計    師  公會   (AICPA)   在  其銀行業    稽  核指  南 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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