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0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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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銀行法法令彙編
五、 改 進自 動 提款機管理制 度 , 加強 宣 導 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金融局 89.12.19. 台融局 第 89773793 號函
主 旨 : 為 防範 歹徒 偽 設自動提款機以 盜 取 客戶金融卡 密 碼 資 料 及存款 等
智 慧 型 犯罪 , 請即檢討 改進自動提款機管理制度,並 加 強 向 客戶
宣 導 使 用自動提款機應注意事項, 請 查 照 轉 知 。
說明 : 一、各銀行對於報 廢 之自動提款機,應予 嚴 格控管或 銷 毀 , 杜 絕
被 重 新 組 裝 之可 能 性,金融卡交易 流 程控管並應列為內部稽
核 重 點項 目 ,對 跨 行 連線 各項 環 結 安全 亦 應 加 強 查核。
二、各銀行應 加 強 向 客戶 宣 導 , 使 用金融卡及自動提款機時,
應注意異常 情形 之處理,例 詢 如: 客戶金融卡於 如 發現明顯異常時,應 某 台 自動提
款機進行提款、轉帳或查
交易,
即
情形
常 刻 至 另 外一 台 自動提款機 上 變更 密 碼 ,並通 知該 被 發生異
自動提
之自動提款機所屬金融機構
;如
有金融卡
款機 扣住 情形 ,應 即 刻 通 知 所屬銀行,並於 取 回 金融卡
後 , 即 刻 變更 密 碼 。
六、為 預 防 及 打擊 以 金融 卡 及人 頭 帳戶 從 事 犯罪 ,金融機構應配合辦理
事項。
財政部 90.2.8. 台財融 第 90900581 號函
主 旨 : 為 預 防 及 打 擊 不法分子以金融卡及人 頭 帳戶 從 事 犯罪 , 請 轉 知 轉
知貴會會員就 說明所列事項 積極 配 合辦理, 請 查 照 。
說明 : 二、發卡機構應 嚴 格控制信用卡之發卡 流 程, 加 強 發卡及收 單 業
務之 風險 管理,發卡業務應 加 強 對卡 片 申 請 人之 審 核與業務
人 員 之管理, 建 立 授 權 檢 核異常 系統 及 持 卡人交易異常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