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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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銀行法法令彙編
因調
中央銀行
要時
最
抵押物 ,規定其 節 信用,於 高 放款 必 率 。 得 選擇 若干 種類之 質物
或
(64.7.4. 修正條文 )
【立法說明】
舊 法第 37 條規定 抵 押 放款不 得超過抵 押 品時值之 70% ,時 論多 有 批
年
4
由
棄
評。 64 中央銀行 7 月 得選擇 日修正時,除放 種類規定 最 高 是 項限制,改 率 ,以 便 於信用控制。 銀行 覈 實 決 定外,
放款
訂
並明
【行政令函】
一、銀行擔保品委託
鑑
價之規定。
財政部 68.9.22. 台財錢第 20889 號函
主 旨 : 銀行辦理 授 信業務,有關 擔 保品 鑑 估工作,係屬銀行業務處理 範
圍 事項, 是否 委託辦理,應 由 銀行自行 決 定, 如 有委託辦理之 必
要, 仍 可 依據過 去 委託辦理之 績 效 ,委託信 譽 良 好 並具有專門 鑑
估人 員 之專業機構辦理, 請 查 照 。
二、銀行委託外
價機構辦理擔保品
鑑
界
財政部 鑑估 83.4.7. 應 確實 台財融第 依照規定辦理。 832300624 號函
主 旨 : 銀行委託外 界 鑑 價機構辦理 擔 保品 鑑 估,應 確 實 依照 本部 68 年
9 月 22 日 台 財 錢 字第 20889 號函 之規定辦理, 惟 委託 鑑 估 結 果
應 僅 供參考 ,並 依據 銀行法第 37 條規定及銀行自行 訂 定之 擔 保
品 鑑 價標準, 審 慎 評估委託 鑑 估 結 果 之合理性, 覈 實 決 定 擔 保品
放款值, 請 查 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