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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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銀行法法令彙編




                                因調
                        中央銀行
                                                 要時
                                        最
                          抵押物   ,規定其  節  信用,於  高  放款  必 率  。     得  選擇  若干  種類之  質物
                        或
                         (64.7.4.  修正條文  )
           【立法說明】

           舊  法第   37  條規定  抵 押  放款不  得超過抵     押  品時值之    70%  ,時  論多  有 批
                  年
                          4
                                                        由
                                          棄
           評。  64  中央銀行  7  月  得選擇  日修正時,除放  種類規定  最  高  是  項限制,改 率  ,以  便  於信用控制。 銀行  覈  實 決   定外,
                                            放款
               訂
           並明
           【行政令函】
           一、銀行擔保品委託
                              鑑
                                價之規定。

                                              財政部   68.9.22.  台財錢第  20889  號函
           主 旨  : 銀行辦理    授 信業務,有關      擔 保品  鑑  估工作,係屬銀行業務處理            範
                 圍 事項,    是否  委託辦理,應      由 銀行自行    決 定,  如 有委託辦理之       必
                 要,  仍 可  依據過   去  委託辦理之    績 效 ,委託信    譽  良 好 並具有專門     鑑

                 估人  員 之專業機構辦理,         請 查  照 。

           二、銀行委託外
                              價機構辦理擔保品
                            鑑
                          界
                                           財政部  鑑估  83.4.7.  應  確實  台財融第 依照規定辦理。  832300624    號函
           主 旨  : 銀行委託外     界 鑑  價機構辦理    擔 保品  鑑 估,應   確 實 依照   本部   68  年
                 9  月  22  日 台 財 錢 字第  20889  號函  之規定辦理,    惟 委託   鑑 估 結 果
                 應 僅 供參考    ,並  依據  銀行法第     37  條規定及銀行自行       訂  定之  擔 保
                 品 鑑 價標準,     審 慎  評估委託   鑑 估 結 果  之合理性,    覈 實 決  定 擔 保品

                 放款值,     請 查 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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