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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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銀行法法令彙編




           七、規定金融資產證券          化條例發行一      年期以下受益證券之相關規範
                                      財政部   93.2.10.  台財融   字第  0938010105  號令

           茲 規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               1  年期以  下受  益證券    (  下稱  短 期 受 益證
           券 )   之相關規  範如下:

           一、  涉 及 票 券金融管理法部分         : ( 略 )
           二、  涉 及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部分             :
               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14  條所定借   入 款項之   目的  , 包括   為 避免

                 基 礎 資產之現金      流量  與 受  益證券  付 款期不一    致 所生資金     缺 口,  由
                 其他金融機構提        供 之 流 動性資金額度。資產信託證券化               計畫  ,應

                 載明借  如  於申 入 資金之  時不  數 額、時期、期  使 間 、用途、  容確  定之程序及告 擔 保 等 事項。  知受 上 開事
                          請
                 項
                                                                       益人
                                              其內
                                確
                                  定,應載明
                     受
                   期
                 之  方  法。 益證券之轉     讓 , 得 以 空白背書方式   為之。本部      92  年  6  月
                 短
                 10  日 台  財融   字第  0920025919  號令  ,核定發行期限在       1  年以內
                 之 受 益證券及資產       基 礎 證券為   短 期 票 券,其   依據  係 票 券金融管理
                 法第   4  條第  1  款第  4  目 「其他  經主  管機關核  准 之 短 期債務    憑 證」
                 ,並  未 限制以商業本       票形式   發行。
                承銷  短  期 票 券之  票 券商,   得 擔 任 短  期 受 益證券之   簽 證機構,不      受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第               9  條第  2  項之限制。
           三、  涉 及銀行法部分       :

               
                        資產信託證券化
                 銀行
                                      ,銀行
                                            得
                 條之  依 之  授 信業務項    目  計畫  提  供流 於本部核定之業務項  動性資金額度,屬銀行法第  下 辦理之。  5
                      2
                依 資產信託證券化        計畫  ,銀行提    供流  動性資金額度予        受 託機構,
                 且 授 信  契 約明  訂  僅 得 對信託財產    聲請  法 院 裁 定 後 強 制 執  行,於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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