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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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銀行法法令彙編
民 、 刑 法之規定 加 以 認 定。
( 反面承諾 )
第三十條 銀行辦理放款、開發信用狀或提供保證,其借款人、委任人
或 被 保證人為股 份 有 限 公司之企業,如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向銀
行出 具書 面承 諾 , 以 一定財產提供擔保,及 不 再 以該 項財產
提供其他債權人 設 定 質 權或 抵押 權者,得免辦或 緩 辦 不動 產
或 動 產 抵押 權登記或 質物 之 移 轉 占 有。但銀行 認 為有 必 要
時 ,債務人 仍 應於銀行指定之期 限 內 補 辦之。
借款人、委任人或 被 保證人 違 反 前項承 諾 者,其 參 與 決 定 此
項 違 反 承 諾 行為之 董 事及行為人應負連 帶賠償責 任。
(64.7.4. 新增條文 )
【立法說明】
本條係 64 年 7 月 4 日新增, 因 抵 押 權之設定 登 記及質 物 之 移 轉 占 有,
對於銀行與
防止受
為
又
承諾起
Negative Pledge 受 信人 辦法增列本條。 均 有不 便 ,為 簡 化 此 項 手 續, 故 參照 其所作之 美 國 反 面 承諾
違反
信人
見 ,所以罰則章並有處以 徒刑 之規定,以 配 合本條之實施。
【行政令函】
銀行 函 復 會計 師 「金融機構往來 詢 證 函 」,如有 反 面承 諾 事項,應 註 記
其內 容 。
財政部 77.6.28. 台財融第 770947723 號函
主 旨 : 為 協助 會計師 瞭 解公司 是否 有銀行法第 30 條之 反 面 承諾 事項,
請 轉 知 所屬 會員 於 會計師依審 核準則公報第 8 號 第 13 條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