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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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銀行法法令彙編







                     民  、  刑  法之規定  加  以  認  定。
            (  反面承諾  )
           第三十條  銀行辦理放款、開發信用狀或提供保證,其借款人、委任人

                     或 被  保證人為股     份 有 限  公司之企業,如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向銀
                     行出   具書  面承  諾 , 以 一定財產提供擔保,及          不 再 以該   項財產
                     提供其他債權人        設 定 質  權或  抵押  權者,得免辦或      緩  辦 不動  產
                     或  動 產 抵押  權登記或     質物  之 移  轉  占 有。但銀行    認 為有   必 要
                     時 ,債務人     仍 應於銀行指定之期        限 內  補 辦之。
                     借款人、委任人或         被 保證人   違 反  前項承  諾  者,其  參  與 決 定 此

                     項  違 反 承 諾 行為之   董 事及行為人應負連        帶賠償責    任。
                      (64.7.4.  新增條文  )

           【立法說明】
           本條係    64  年  7  月  4  日新增,  因 抵 押 權之設定  登  記及質  物 之  移 轉 占 有,

           對於銀行與
                                             防止受
                                           為
                                         又
                                                                    承諾起
           Negative Pledge  受  信人  辦法增列本條。 均  有不  便  ,為  簡  化  此  項  手  續,  故  參照 其所作之 美  國  反  面  承諾
                                                        違反
                                                    信人
           見 ,所以罰則章並有處以           徒刑  之規定,以     配 合本條之實施。
           【行政令函】
           銀行  函 復 會計   師 「金融機構往來       詢 證 函 」,如有    反  面承  諾 事項,應    註 記
           其內  容 。

                                          財政部   77.6.28.  台財融第  770947723  號函
           主 旨  : 為 協助  會計師   瞭  解公司  是否  有銀行法第      30  條之  反 面 承諾  事項,
                 請 轉  知 所屬  會員  於 會計師依審      核準則公報第       8  號 第  13  條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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