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銀行家雜誌第1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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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C C負責監管的大型銀行,包括富國銀
              行、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花旗銀
              行(Citibank)、摩根大通公司(JPMorgan
              Chase,簡稱小摩)、PNC銀行、第一資本銀行
              (Capital One Bank)等。

                  在評估中大型銀行銷售實務的過程
              中,OCC發現銀行業存在5個系統性問題待解
                                                               《多德 – 弗蘭克法案》旨在防止金融機構的詐欺行為。(圖╱達志影像)
              決,以及希望個別銀行修正的252個具體項目。
              目前,OCC已要求這些銀行解決相關問題,但並                                2016年9月,歐洲銀行業管理局也公布
              不打算公布調查內容。                                       「薪酬政策與措施的最終指南」,旨在改善銷
                  OCC指出,大多數銀行在審查期間已採取糾                         售人員薪酬與客戶利益衝突的問題,從而降低
              正措施,如關閉帳戶、退款給客戶,並改善獎                             銀行因不當銷售和相關行為成本所引起的風
              勵計劃及風險治理框架。因此,這些銀行的系                             險。該指南已於2018年1月13日起適用。
              統和控管機制現已可以更有效整合,也更容易                                  3大歐盟金融監管局,包括歐洲銀行業管

              及時察覺不當的銷售活動。                                     理局、歐洲保險和職業退休金監管局(European
                                                               Insurance  and  Occupational  Pensions  Authority,
              歐美加強金融監管措施                                       EIOPA)、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ESMA),亦
                  富國銀行事件更凸顯《多德–弗蘭克法案》                          針對歐盟國家金融業的交叉銷售行為進行規
              (Dodd-Frank  Act)的重要性。此法案於2010年                  範,並訂定指導方針,要求提供交叉銷售產品
              由時任總統歐巴馬簽署生效,旨在限制大金融                             的金融業者應及時且詳盡地傳達所有資訊,包

              機構的投機性交易,加強對衍生性金融商品的                             括將收取費用、成本及風險等相關訊息公開並
              監管,以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設立消費者金                             透明化,以增進消費者權益。
              融保護局,確保消費者權益,防止金融機構的
              欺詐行為。                                                 此外,法國主要銀行已著手修正薪酬計
                  鑑於銷售人員獎勵薪酬計劃為問題根                             劃,將聚焦於理專投資建議品質,而非銷售產
              源,O C C、聯準會、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品數量。荷蘭於2015年1月通過新法規,限制銷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簡      售人員每年獎勵薪酬金額。英國金融行為監管
              稱FDIC)、儲貸機構監理局(Office  of  Thrift                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比利時
              Supervision)於2010年6月聯合發布「合理的                     金融服務和市場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nd

              獎勵薪酬政策之指南」最終版本,要求銀行業                             Markets  Authority,  FSMA)也紛紛加強監督銀行
              者應審視激勵薪酬措施,以確保符合法規。該                             管理高層與銷售人員的激勵措施,期以推動更
              指南適用於OCC、FDIC、Fed監管的所有金融機                        深層、可持續的結構性改革,改善金融機構內
              構,而且無論銀行規模大小皆然。                                  部以利潤為導向的銷售文化。





                                                                                          台灣銀行家2018.9月號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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