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銀行家雜誌第100期
P. 90
तйΆྌ
Special Report
ආИσӻྡᘽኇ˰eᅃeߵeجe̋ࣅɽቇ͜
ִ݁પਗڢᐄлИσ
ڢᐄлИσ ᐄлИσ
(ॡ༣σ) (ਠۜσ)
Νܔண
ܔண
˸ИσΥЪٟމ˴ٙӷɛ ӷɛၾዚdνj
גήପක೯ʮ̡
ִ݁ ڢᐄлܔ܊٫ ვБeڭᎈʮ̡
ٟึۨΆุܔ܊٫(ج)
̋ɝִ݁˕ܵၾ္ຖ ቮϼڭᎈҳ༟٫ഃ
相同處
以成本價格或低於成本提供住宅,其非營利性由法律保護, ʕ৷ϗɝ٫
政府提供支持與補貼:
1. 對部份住宅提供無息或低息貸款,租金比成本低。因此
政府針對此,會較嚴格限制入住者的財產收入,並定期
檢查。 以營利性為主,
政府不提供支持與補貼
2. 對於沒有補貼部分,由合作社自行設計入住者條件。(按
章程、社員大會共決)二者混和居住,設計、品質和待遇
相同。
(此即休戚相關經濟之平等原則與互助原則)
ʕЭϗɝ٫
相異處
ʮИσ ΥЪٟ
政府直接負責興辦營運 私人非營利性組織建屋
政府提供約大半的公共 政府間接支持與監督
住宅補貼 其中少數為政府提供補貼
௰Эϗɝ٫
說 明: 合作社提供永久性住宅(蘇黎世的主力),政府提供有年限住宅。英國有部份地方政府將公共住
宅移轉至住宅合作社、非營利組織管理;法國有較多元的社會經濟組織提供社會住宅;德國、
蘇黎世、加拿大須提供住宅給家庭所得在 35%級距以下者,甚至孩童數較多者;蘇黎世住宅合
作社之間可以提供換房,以避免空間浪費和家庭負擔,以及老舊住宅合作社翻新,增加社會住宅
量,貢獻於都市更新、活化社區。加拿大住宅合作社同時有租賃宅與市場宅。
資料來源: 梁玲菁主要參考《不只是居住》頁 63,蘇黎世體系增修而繪製;並參考梁玲菁、蔡孟穎〈英國與德國住宅合作社
運動〉(2017);梁玲菁、蔡孟穎、林孝威、李嗣堯〈聯合國住宅合作永續發展〉(2017);梁玲菁〈巴黎休戚相關住
宅政策〉(2016)等文章,說明如上。
90 台灣銀行家2018.4月號
P072-092-18TD1388.indd 90 2018/3/28 2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