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銀行家雜誌第100期
P. 92
तйΆྌ
Special Report
業,亟需財政部主動體恤、積極的認知而提出修 ݁ഄпɢપਗ ྼତʾഛ֢Иᐑྤ
正,也籲請立法院諸多委員們付予實質的關心社
會照顧,包括婦女創業、民生經濟、居住而延伸 從人本關懷的「初衷」,查理季特主張從消
之創新議題等,普及全體社會認知世界性的合作 費者互助發展「休戚相關經濟」,不以營利為唯
社運動。 一目標,合作社是世界性的一種「多目標」經營
建議一:主管機關和「住都中心」允許二 模式的實體企業,長期改善貧窮,活化地區,創
房東(「民間團體」)參與社區管理到何種程度? 造工作機會,改善經濟收入,為人類帶來社會進
「住都中心(大房東)-合作社╱社福團體(二房 步與幸福,創造共享價值與經濟發展,已經列入
東)-弱勢家庭使用者」之間的行政、社會、經 聯合國「16 項人類無形文化遺產」之一,建請行
濟、環境關係不應只有上下關係,更要有分工 政院的永續發展白皮書增補「合作經濟暨社會經
關係,以期三者之間的平衡、尊重和社區參與 濟產業」。
凝聚。林口社宅案應邀請承租之「民間團體」參 社會住宅,這是一個全民共同學習的開
與主管機關、「住都中心」及物業管理單位的討 始,將國際觀、歷史觀的創新社會經濟思維與做
論,共同學習建立民間參與社會住宅經營管理之 法,在「社會經濟技術歷程」(2017 年 1 月 11
機制。 日提出),依循「認知-普及-擴散-深耕」階
建議二:《住宅法》第 19 條明定民間得興辦 段,進行人本互助的教育工程,落實知行合一,
社會住宅,並有相關獎勵辦法。同理,「民間團 實現表裡合一的幸福共好,才是憲法與國際公約
體」向「住都中心」承租,並做符合社會住宅興 國內法保障的精神!我們還有一段長遠的路,需
辦目的使用者,宜視同參與興辦社會住宅,積極 要以「互助、信任」為基礎,從現在好好的攜手
引為社會住宅營運之「夥伴」,而非只停留在「大 學習前進。
房東和二房東」的關係。 在整體上,從市民關切的「可負擔的住宅」
建議三:傳統物業管理盡早融合住民共同 與住宅合作社的發展,若民法上增修「中間法
需求,並與主管機關、「住都中心」、「民間團 人」,稅制合理化,政策上以包容性發展各類
體」至各國觀摩共同學習,連結住宅公用合作 「社會經濟事業」,推動友善的制度金融與社會
社協力進行「社群、社區關係」管理與價值創 金融連結,即落實人本關懷的國民經濟發展,
造,並且發展社區外的和諧關係。這將是未來 這將是台灣扎根社會經濟工程的一大進步。
友善居住的開始機會,是全體社會必須正視的
重要課題。
台灣可多觀察先進國家的住宅政策,推動友善制度,落實人本關懷的社
會經濟發展。(圖╱達志影像)
1 5% JO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