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金融挺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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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論述思辨








                                      建立公正估價機制



                                      化解「不同意戶」歧見




                                                            採訪、撰文:鄭文



                  政府不遺餘力推動都市更新,金管會修正《商業銀行投資不

              動產辦法》,將銀行參與都更後的自用不動產比率從50%降低至
              20%,而且將取得自用不動產時間從2年放寬到7年,公股行庫大

              幅受惠,悉數都在摩拳擦掌,盤點著手中有都更潛力的土地或行

              舍,期望都更後多出來的空間可拿來出租使用,裨益公司的收益
              成長動能。

                  遺憾的是,台灣推動都市更新雖行之有年,初衷亦泰半是正
              向的,不外乎就是讓更新後的大樓結構更加安全,並對城市發展

              挹注新的活力,進而帶動整個城市的商業效益,但長期下來,國

              內都更案順利進行的少之又少,窒礙難行的案例居多。
                  都更案之所以推行不易,最大的障礙往往是卡在「不同意

              戶」極力反對。少許不同意戶不點頭,便讓建商、住戶之間陷入
              漫無止境的纏訟,連帶拖累都更案的進度。對於不少有意積極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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