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金融挺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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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挺都更
只是不容易能獲得認同。某些住戶則是純粹情感上的考量,捨不
得原有的不動產被拆毀、重建,這也不是因為「估價」這一關而
衍生的問題。
郭國任指出,住戶與建商對價格難建立共識,導致都更進度
停滯不前,根本的問題在於整體制度本身就不完善,從遴選估價
師到評估價格的程序,都讓多數住戶對於建商無法全盤信服。
其中最令人產生疑慮的,便是選任估價師程序的公平性。依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都市更新案實施前的
不動產權利價值,應由實施者(建商或更新會)指定、委託3家
以上專業估價機構評估後再決定。倘若3家估價結果相近(差距在
20%以內)時,便由建商直接選定其中1家的估價結果。
這就是極大的問題所在,所有估價師都由建商挑選,民眾很
容易會產生質疑:估價師是否與建商沆瀣一氣,只會替建商謀取
最大利益?這種做法,完全沒有給予地主應有的保障,除非地主
自掏腰包請專業估價師來估價,否則可能就只能任由建商宰割。
╠ 明定估價師遴選標準及條件
更有甚者,少部分不肖建商在參與都市更新的過程中,會對
估價師施壓,把更新後價格評估低一點,藉此壓低總銷金額,使
權利變換後的結果看起來不吸引人,間接迫使住戶選擇與建商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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