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金融挺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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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論述思辨





              議合建。

                  而且,在總成本一樣的前提下,建商想辦法拉低總銷金額

              後,代表共同負擔比例提高,便能拉高建商得到的權利變換比例
              (換取到更多獎勵容積),賺取超額超賣的利潤,大占公有地或不

              同意戶的便宜。

                  為了能讓整體過程更透明化,郭國任的建議是,遴選估價師
              時,可以設定一些基本條件,符合一定的資格、最基本的,包括

              沒有受過《不動產估價師法》第35條的各項懲戒、沒有不動產估價
              相關的刑事有罪判決,亦即操守不能有問題。

                  在估價專業能力方面,以台北市都更案為例,應當包括開業

              年資滿3年以上、曾完成一個以上都市更新估價案(而且該案也已
              經順利核定發布實施);最好還曾經獲選為台北市政府優良不動產

              估價師。


              ╠    估價師公會把關,加強民眾信任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前提下,該如何遴選,最能保障各方權

              益?最不受詬病的做法是:改由3家中的其中1家委由不動產估價

              師公會來遴選,剩下2家由建商指定;如果建商同意,也可以釋
              出一個指定名額給地主。如此一來,不僅整個鑑價的程序上更公

              開、隨機、具有不可預測性,也更符合估價業務應有的獨立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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