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不動產租稅規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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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要徵房屋稅嗎,
地上停車場與地下室停車場的稅率是否不同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一般建物地上停車場應課徵房屋稅,其
稅率依收費與否而有不同。收費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百分之二核
課,未收費者按住家用稅率百分之ㄧ點二核課。至於各類建築物地下
室為停放車輛使用而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攤水
電、清潔、維護費而非營業者,免予課徵房屋稅。建築物之主建物出
租,其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併同提供承租人停車使用,且該停車位
非供營業、按車收費或另行出租者,仍有免徵房屋稅之適用。各類建
築物地下室停車空間,如僅供車位所有權人停車使用,或所有權人為 第
二
營利事業時,無償專供其員工停車使用,亦有免徵房屋稅之適用。按
章
車收費或出租供停車使用者,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百分之二課徵
法律對不動產的定義
房屋稅。
另房屋之陽台外圍加建牆壁 ( 違章建築 ),與原主建物之
外牆間隔成房間使用,已非屬陽台,在未拆除前原陽台部分仍
應併入計算面積,核課房屋稅 [23] 。另民眾常誤認為無使用執
照的違章建築,只要經設立房屋稅籍繳納房屋稅後,該違章建
物就會變成合法建築,其實這種想法並不正確。因為繳納房屋
稅與建築物是否為合法建造及合法使用是完全沒有關聯的。房
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
房屋變為合法,亦不能使違規使用的房屋合法化 [24] 。因此,
違章建築房屋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23] 財政部 86 年 7 月 28 日台財稅第 861909352 號函。
[24] 財政部 67 年 3 月 4 日台財稅第 31475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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