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不動產租稅規劃(2019年)
P. 158
逃漏稅,須補稅、罰鍰五億九千多萬元;大法官昨天作成第六八五號
解釋,宣告稅捐稽徵法相關罰鍰規定未設合理上限,個案處罰過苛,
違憲而不再適用。
聲請釋憲的港商捷時、銀鯨、漢登等三家公司,將可經由再審程
序,少繳罰款約二億六千多萬元。三家公司違反營業稅法,須補稅、
罰鍰共二億二千多萬元部分,大法官認為財政部的相關函釋及行政法
院決議未違憲,仍須繳納。
知名連鎖平價服飾 HANG TEN、GIORDANO、BALENO 所屬的
港商漢登、捷時、銀鯨公司,在台灣各地設合作店,因為對課稅的認
知不同,三家公司被國稅局要求補繳營業稅、罰款,及未開發票的罰
鍰共五億九千多萬元。
三家公司主張,他們和各地合作店的關係是買賣,因此由合作店
開立發票給消費者即可。但國稅局認為,漢登等公司是實際銷售者,
應開發票給顧客,合作店則是開立租賃發票給漢登等公司。
國稅局追徵這三家公司營業稅及未依規定開發票的罰鍰,三家公
司不服,四處陳情,並揚言撤資,最後聲請釋憲。
營業稅部分,大法官認為未違憲。但是,一九九○年修正公布的
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未依法開立發票,可就認定金額課徵百
分之五罰鍰,大法官認為未設上限,罰鍰可能無限擴大,嚴重侵害人
民財產權,宣告違憲。
大法官宣告違憲的稅捐法該項規定,去年一月已修正,增訂上
限為一百萬元。大法官指出,二○○六年到二○○八年間,依舊法
四十四條所課的廿四億八千多萬罰鍰,有九成超過一百萬元,援引的
法條都違憲。
大法官宣告舊法違憲不適用後,三家公司可向行政法院聲請再審,
獲准後,扣除未開給消費者發票、合作店未開發票,各一百萬元的罰
鍰,共約可少繳二億六千多萬元。其中以漢登最多,約一億六千多萬
元。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