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4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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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如下:

                                        賣屋所得=2,000-1,400-100=500 (萬元)
                                        所得稅額=500 萬元×20% (適用持有 2 年至 10 年的分

                                                   離稅率)=100 萬元























                                          圖 14-1  房地合一稅的課稅對象











                        一、過去的營建業「房地分開課稅」與營建結構,讓財務報表失
                             真


                            1950 年代以後的台灣,經濟成長與營建業的起落息息相關、命脈
                        與共。營建業也是經濟發展的火車頭工業,上市櫃的建設公司在股票
                        市場,其股價漲跌常優先反映景氣榮枯,為投資人相當重視的領先指

                        標之一。但由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台灣採行「房地分開課稅」(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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