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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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課│企業之營業週轉資金授信業務介紹



                                     貼現人之信用欠佳者。

                                  (2)  申請貼現人經銀行要求提供保證或擔保而未能
                                     提供者。

                                  (3)  因其他業務上之正當理由,銀行不便接受者。
                               3.  一般審核要領如下:

                                  (1)  銀行必須明瞭借款人的業務性質、產銷程序、
                                     業務、財務近況等。

                                  (2)  避免短期資金供做長期用途,防止短期資金凍
                                     結在固定投資上,銀行應勸請企業改善其財務
                                     結構,強化其自有資本比重。

                                  (3)  避免重覆或過度融資,貼現的額度最好能合理
                                     地符合企業營業範圍內營運所需的資金需求,

                                     以免影響企業的穩健經營。
                                  (4)  充分掌握企業的產銷與資產轉換過程,注意企

                                     業流動資產變現中,是否存在影響此項轉換過
                                     程順利進行的因素,以免影響到企業正常收現

                                     以償還銀行貸款。
                                  (5)  對於財務報表不確實的企業,應確實查核其經

                                     營狀況,充分掌握企業資金流的憑證,據以核
                                     實其貼現所需適當額度。

                          (四)  授信用途與期限:貼現用途屬於短期週轉金需要,期
                               限自貼現日起算至票據到期日止,最長不得超過 180
                               天。

                          (五)  額度:銀行得參照審核墊付國內票款融資方式預先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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