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貨幣大變革:人民幣國際化的商機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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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中國外匯制度的變革與金融帳的開放
二、中國逐步開放金融帳
在 1996 年實現經常帳的可兌換性後,人民幣可說已達成部分
的貨幣自由兌換性的條件。然而,亞洲金融風暴的發生,使中國放
慢開放金融帳的腳步。在亞洲金融風暴後,1999 年 9 月,當時的
國家外匯管理局金融帳管理司投資處處長劉欣表示,中國的外匯管
理工作仍堅持「三個不變」,即堅持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原則不
變 (即不對經常帳重新實施匯兌限制)、堅持金融帳管理不變、及
實行人民幣完全可兌換性的最終目標不變。Groombridge (2001)
也指出,中國在面對亞洲金融風暴時,對金融帳的嚴格管制降低了
外國投機客可能對中國造成的損失,管制措施的生效也使中國金融
帳開放的時程表 (timetable) 不再明示,改以保守的態度來處理金
融帳開放的議題。雖然中國開放金融帳的腳步在亞洲金融風暴後放
慢,但中國政府仍逐步放寬金融帳的相關限制。
2003 年 10 月,中國第 16 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
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
提下,有選擇及分步驟放寬對跨境資本交易活動的限制,逐步實現
金融帳的可兌換性。事實上,在中國第 16 屆三中全會召開前,中
國政府對於金融帳的開放便持續有著動作。例如,2002 年 12 月,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
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凡是經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與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
公司、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便可以在中國境內的證券市場進行投
資。同年 11 月,中國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於香港試行辦理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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