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8 -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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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上式左邊為權利金在 182 天後的終值 (前 91 天以年率 1.5%計算,
                        後 91 天以年率 LIBOR 計算),右邊為利率買權所產生的淨現金收入。
                        由  (a)  式一條方程式可以解出出一個未知數  i=2.3%,也就是說訂約 3

                        個月後到期日當天之 3 個月期 LIBOR 的年率必須高於 2.3%,購買利

                        率買權才算是正確的決策。
                            利率賣權的購買者,若 LIBOR (SIBOR) 小於履約利率,有權利可

                        以收取到期日之履約利率減去 LIBOR (SIBOR) 的差額;反之,收入權
                        利金,出售此權利者,有義務付出到期日之履約利率減去 LIBOR

                        (SIBOR) 的差額。
                            利率賣權擁有者的損益 (不包括權利金) 以數學式表示為:

                                            Max [0, k-LIBOR]                              (2)
                            亦即,當 LIBOR 小於履約利率  (k),購買利率賣權才有獲利  k-
                                                 2
                        LIBOR,否則損益為零。  由此可見,購買利率賣權通常是資產管理
                        者怕 LIBOR 低於履約利率的一種保險措施。

                            2014 年 12 月份歐式利率買權的例子,若是改成歐式利率賣權,
                        履約利率也是 1.5%,則購買者到期日的可能損益為:


                           到期日當天 3 個月期 LIBOR (i)            購買利率賣權損益 (不包括權利金)
                                     i<1.5%                   (1.5%-i) ×91/ 360×$10,000,000

                                     i≧1.5%                               0


                            購買或出售利率買權或賣權的目的,及其可能的結果歸納如表

                        12-1。




                        2   不考慮權利金,賣權出售者的損益正好與購買者的損益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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