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企業管理利器-中小企業預算編製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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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利器
-中小企業預算編製實務
營業外收支預算,係指與公司本業經營無關的收入與支出
預算。營業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投資收益、兌換
利益、處分資產利益、其他收入等項目,營業外支出包括利息
支出、投資損失、兌換損失、處分資產損失、存貨報廢損失、
其他支出等項目。這些損益來源,都不屬於製造業、買賣業或
服務業的本業經營範圍,因而上述交易行為所產生的損益,必
須計入營業外活動的項目中。
一般由財務部門負責編製每月的營業外收支預算,大部分
的營業外收入與支出項目,可參考歷史數據,並配合明年度預
測來編製。例如「租金收入」,可採用目前每月租金收入,再
考量明年度合約到期是否調漲租金來編列預算;又如「投資利
益」,可參照最近兩年度投資收益金額,預估明年度投資狀況
及投資利益預算。若明年度規劃將閒置的固定資產出售,或是
將呆滯存貨報廢,則應編列「處份資產利益或損失」以及「存
貨報廢損失」預算。
一、利息支出預算
利息支出預算,係以現金預算為編製基礎,當期末現金餘
額出現短絀時,若採取銀行借款方式支應,則應編列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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