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1 - 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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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財富管理業務手續費收入的經營策略
























                    銀行為增加手續費收入,都開辦有財富管理業務。在各營業單位設置理

               財專櫃,配置理財專員,甚至設置旗艦店,已成為銀行賺取服務費的主要業
               務。




                            第 1 節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金管會委員會 2005 年 1 月 20 日通過「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
               項」。銀行、證券、保險公司必須設置專責部門,統籌管理理財專員,才能
               辦理這項業務。未來,財富管理客戶將依風險承受度,理財商品也將依風險

               分級,不能把高風險商品賣給不適合的客戶。
                    金管會要求,銀行提供的「財富管理」服務,必須是針對該行的「高淨

               值客戶」(也就是所謂大戶),至於哪些客戶屬於「高淨值客戶」,則交由銀行
               自行定義。大多數的銀行對「大戶門檻」的定義,普遍訂在年收入 100~300

               萬元。
                    銀行必須將其財富管理業務的經營政策,及作業準則予以書面化,特別

               是其組織架構、人員資格、作業流程、風險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
               制度等,都必須明確訂定。
                    銀行除在一般的分行的一樓設有理財專櫃外,還可設置理財的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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