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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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經營管理策略解析



               工商課、戶政事務所、銀行公會等,取得有關的資料,例如人口數、戶口

               數、工商登記家數、票據交換張數、銀行同業家數等,並做其成長趨勢的分
               析。銀行當然都想在人口與工商興盛區,增設分行。經做成可行性分析後,
               再提報銀行的設行研究會,經審查通過後,再報董事會核准。然後,再與人

               力資源處所提報的籌備主管等一起向金管會申請核准。經取得銀行營業執照

               後,再向經濟部申請公司執照,並向當地政府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有了這
               三項證照,新的營業單位就可向金管會報請開業。
                    銀行搬遷營業地址的申辦作業,與新設大抵相同。銀行備妥有關證照

               後,就可購買或租用行舍,經裝修及消防檢查通過後,就可擇日營業。



               二、國外分支機構之核准


                    銀行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後核准辦
               理。(第 27 條)
                    申設國外機構,除須取得我政府金管會的核准外,一般須向國外當地的

               主管官署提供所需的文件。各國所須的申請文件或許稍有不同。於茲僅就一
               般所需者列舉。這須文件都須翻譯成英文,且須經我國的法院公證,故須花

               費一些時間及費用。為加快申請的核准,或許須付費委請當地知名的會計師
               或律師,加以協助。


               (一)主要資料


                    1.  申請人名稱

                    2.  申請公司地點及申請日期
                    3.  總行地址



               (二)所有權及經營管理

                    1.  董事會成員的資格及主要業務

                    2.  超過百分之十以上的主要股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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