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6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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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成患者家庭沉重的經濟負擔。針對民眾因重大疾病可能急需大筆資
                        金而設計的重大疾病保險,成為現代人保險規劃的重要環節。通常這

                        類保單會結合壽險與健康保險的特色為一體,並提供豁免保費的功
                        能,可說是一種保障性相當強的產品。



                        一、重大疾病的定義


                            重大疾病保險所稱「重大疾病」,一般是指保險契約持續有效 30

                        日以後開始發生,並經醫院診斷符合下列定義之疾病:

                          1. 心肌梗塞: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2.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係指為治療冠狀動脈疾病之血管繞道手術。

                          3. 腦中風: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梗塞
                            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

                            生 6 個月後經腦神經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之殘障者:
                             (1) 植物人狀態。

                             (2) 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
                             (3) 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4) 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
                          4. 慢性腎衰竭 (尿毒症):係指兩個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的衰竭而必

                            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5. 癌症:係指組織細胞異常增生及有轉移特性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

                            血球過多症,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
                            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歸屬於惡性腫瘤之疾病。

                          6. 癱瘓:係指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包含兩上肢、或兩下肢、或
                            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關節中之兩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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