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9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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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的一種型態。此型態的給付方式主要有一倍型或二倍型,詳見重大
疾病保險。
癌症保險
一、癌症保險的定義
癌症保險為疾病保險的一種,又稱為防癌保險。主要是對於被保
險人罹患癌症時所支出的醫療或手術費用加以給付,癌症險主要提供
罹患各種癌症時的醫療與身故保障,它與重大疾病險最大的不同在
於:
1. 癌症險主要保障項目在各種癌症,但重大疾病險則不限於癌症病症。
2. 重大疾病險的理賠,重在罹患時的一次給付,但並不重於罹患重
大疾病後的相關醫療支出;而癌症險的理賠支付,除了在確認罹
患癌症時,可以領取一筆保險金外,事後的各項醫療費用,例如
特殊用藥、後續門診等的費用,癌症險也都有支付。
二、癌症保險的給付內容
癌症保險給付項目因為各家商品的不同或有些許差異,一般包括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癌症手術保險金、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癌症
身故保險金等。
1. 癌症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符合契約約定,經診斷罹患癌症或因
其併發症而致身故時,保險公司按投保單位給付「癌症身故保險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