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9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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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險的一種型態。此型態的給付方式主要有一倍型或二倍型,詳見重大
                             疾病保險。



                                 癌症保險



                             一、癌症保險的定義



                                  癌症保險為疾病保險的一種,又稱為防癌保險。主要是對於被保
                             險人罹患癌症時所支出的醫療或手術費用加以給付,癌症險主要提供

                             罹患各種癌症時的醫療與身故保障,它與重大疾病險最大的不同在
                             於:
                                1. 癌症險主要保障項目在各種癌症,但重大疾病險則不限於癌症病症。

                                2. 重大疾病險的理賠,重在罹患時的一次給付,但並不重於罹患重

                                  大疾病後的相關醫療支出;而癌症險的理賠支付,除了在確認罹
                                  患癌症時,可以領取一筆保險金外,事後的各項醫療費用,例如

                                  特殊用藥、後續門診等的費用,癌症險也都有支付。



                             二、癌症保險的給付內容


                                  癌症保險給付項目因為各家商品的不同或有些許差異,一般包括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癌症手術保險金、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癌症
                             身故保險金等。

                                1.  癌症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符合契約約定,經診斷罹患癌症或因
                                  其併發症而致身故時,保險公司按投保單位給付「癌症身故保險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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