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5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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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金之來源、為子女預備學費之提供,以及工作年齡身故時
                                      家庭的經濟保障。較常見的險種類型包括:多倍型養老保

                                      險、增額分紅型養老保險、養老終身型保險、還本型終身保
                                      險、附生存給付型養老保險。

                                2. 健康保險


                                       又稱醫療保險或疾病保險。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
                                  內,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而門診、住院或外科手術醫療

                                  時,由保險公司依照契約條款之約定以定額、日額或依實際醫療
                                  費用給付保險金,以彌補經濟損失的保險。

                                       健康保險的目的主要在於彌補被保險人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良
                                  所致之損失,而造成身體健康不良的事故則不外乎「疾病」及

                                  「傷害事故」兩種。因此,健康保險所承保者主要為「疾病住院
                                  及醫療費用」與「傷害醫療」,較常見的險種類型包括:住院醫

                                  療保險、癌症健康保險、重大疾病保險、長期看護保險、失能保
                                  險等。

                                3. 傷害保險


                                       傷害保險之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遭遇意外傷害事故,
                                  致其身體蒙受傷害或因而殘廢或死亡時,依照契約條款之約定給

                                  付保險金者。前項意外傷害,則是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
                                  故所致者。

                                       影響傷害保險之保險費率最大因素為職業類別。因職業性質
                                  不同,所面臨之風險程度自然不同,從事風險性愈高的工作,發

                                  生意外事故的機率愈大,自然應支付較高的對價保險費,以符合
                                  保險費率公平的原則。傷害保險可分為一般傷害保險、旅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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