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9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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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汽車保險
汽車保險係指汽車所有人 (或駕駛人) 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
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汽車車體受損,或使第三人受有損害
而應負法律賠償責任時,由保險人依其承保責任負補償之責的保
險。主要可分為汽車損失保險及汽車責任保險。
汽車損失保險又分為車體損失保險與竊盜保險。前者之承保
範圍,包括: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
墜落物等風險事故所造成損失之乙式車體損失險,以及採概括式
風險事故的甲式車體損失險。而竊盜保險則是指整車被偷盜的損
失,另可依需要加保零配件被竊損失險。
汽車責任保險則分為,加害人不論有無過失於限額內皆賠付
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及需依法有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方為保
險給付之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兩種。
7. 其他財產保險
凡不屬於前述各項財產保險之範圍,以有形財產或無形利益
為保險標的,於約定承保事故發生而致財產毀損滅失以及責任損
失,轉嫁分擔損失之保險。例如竊盜保險、權利保險、現金保
險、信用保險等。
其他保險的分類
除前述以我國保險法做為分類的標準外,保險尚可依不同標準加
以分類,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