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P. 103
89
(二)契約期限
契約大多為 1 年以內,以「1×7」代表 1 個月後的 6 個月遠期利
率契約;「3×9」代表 3 個月後的 6 個月遠期利率契約。
(三)應用時機
將來有資金需求之客戶,為規避借款利率風險,可與銀行訂定遠
期利率契約,避免屆時因利率上升,而增加利息支出。
(四)應用範例:運用 FRAs 進行避險
某公司 1 個月後需向銀行借款 5 億元,針對 1 個月後的借款進行
避險。根本借款的契約期間是 6 個月,這是 1×7 的 FRA,銀行報價
6.73%,結算基準利率為 LIBOR。
FRA 結算公式
契約天數 1
(LIBOR-FRA 利率)×名目本金× ×
一年天數 契約天數
1+ (LIBOR )
一年天數
1. 如果結算日的基準利率 (6 個月之 LIBOR) 為 8%:
181 1
(8%-6.73%)×500,000,000× ×
365 181
1+ (8% )
365
=3,148,904×0.96184=3,028,742
由於參考利率 8%高於 FRA 利率,銀行必須支付結算金額
3,028,742 給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