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P. 102
88
(四)應用時機
無本金交割之遠期外匯合約,是指客戶和銀行議定一遠期外匯合
約。惟雙方於到期日時,僅就市場匯率與期初議定匯率之差額做交
割,而不需有本金之收付,加上承作時不需交易憑證,因此是一種可
以用來預測匯率走勢、兼具投資與避險功能的衍生性金融商品。NDF
之承作限制較一般遠期外匯少,且兼具避險與投機的特性,目前市場
上以美金兌人民幣之 NDF 交易較為熱絡。
(五)交易範例
假設某大陸臺商從事外銷業務,收取美金外幣,而必須支付人民
幣,若於 3 個月後有人民幣需求 1,000 萬元,但又擔心美元兌人民幣
到時會貶值,此時可與銀行承作預售美元兌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外
匯交易,名目本金為美金 1,300,000 元,議定價格為 6.8470。假使 3
個月後到期時,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果真貶值到 6.7470,則銀行必須支
付該臺商 13 萬元人民幣 (6.8470-6.7470)×1,300,000=130,000,該企
業可順利規避人民幣升值的風險。
三、遠期利率契約 (Forward Rate Agreement, FRA)
(一)交易說明
FRA 係指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一段期間內,以預定的利率來規避
契約交易金額的利率風險。承作對象為有利率避險需求或做利率投機
之客戶,包含自然人及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