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期貨與選擇權操作實務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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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6-3 買進賣權到期報酬與標的資產價格關係
(四)賣出賣權 (Short Put)
賣出賣權的投資人為選擇權賣方,收取權利金後承擔履約
的義務,並期望未來標的資產上漲或不會大幅度下跌。若持有
至到期日,賣出賣權的交易損益兩平點為標的資產價格達到履
約價格減去所收取的權利金,若標的資產價格超過損益兩平點
後持續下跌則損失的空間將無限大。另若到期時標的資產價格
高於履約價格則賺取全部的權利金;到期時標的資產價格低於
履約價格,但幅度仍不及所收取的權利金,則仍舊賺取小於權
利金的部分獲利。因此,賣出賣權的到期報酬也可以表示為[
權利金-MAX (K-S,0)],其中 S 為標的資產價格,K 為履
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