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2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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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重新檢視借款戶於舊欠額度內之循環動用及還本付息情形,配

                             合覆核作業,審慎議定授信條件後,再層轉有權核定主管批覆承
                             作。








                             1.  筆者認為銀行辦理建築融資案件,稽核單位或授信主管宜注意
                                下列事項:

                               (1)  是否有以週轉金貸款規避土地融資及建築融資之規定。

                               (2)  對建築業者辦理一般週轉金貸款之控管措施是否妥適。
                               (3)  辦理土地融資是否徵取具體興建計畫,建築融資是否依工
                                   程進度撥款。

                               (4)  借款戶預計取得建照或動工興建計畫日期是否落在貸款期

                                   間之後。
                               (5)  對以預售方式推案之建築融資,是否訂定最低銷售率;對
                                   銷售率之灌水行為是否訂有控管辦法。

                               (6)  對先建後售之建案,其建築貸款資金之撥付是否有控管措

                                   施。
                               (7)  是否確實依其內規辦理覆審,對承諾之興建進度是否確實

                                   履行。
                               (8)  建築融資之撥款是否依借款人原提供之工程進度撥款明細

                                   表及建築經理公司等出具之證明文件,以分批撥款。
                               (9)  辦理建築融資時,是否取得工程承攬人拋棄法定抵押權切

                                   結書;興建之建物是否以借款人為起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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