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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00 元/坪×40 坪=2,072,000 元
七、成本法之應用與限制
因本課前文已述,建物折舊依所處環境不同,每年折舊額不會
相同;以成本法評估新建建物因累積少量折舊較具說服力,但若運
用於老舊建物則其適用性有限。
另外,於缺乏市場活動或收益資料時,或當勘估標的與比較標
的之實體特徵有很大差異時,或對建物之增建或大裝修所作之估
價,以成本法為取代收益法及比較法之估價方法,更能正確評估擔
保品價值;但是當改良物之實體損壞、功能性退化及外部性退化,
由於資料缺乏或過於複雜,成本法反而會受到限制,房貸鑑價人員
於執行擔保品鑑價時需謹慎判斷之。